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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绘仪器管理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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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8-7发布 |
第一条 目的 确保检验仪器量规的精准,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,而产生不良品,并延长检验仪器量规的使用寿命。 第二条 实施要点 1. 所有检验仪器均需建卡,并指定专人测绘工程师负责保管、使用、维护保养及校正。 2. 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,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,由单位派人先行讲解。 3. 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 ( 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适宜的温度 ) ,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,于使用后,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,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。 第三条 维护保养 1 .由使用人负责实施。 2 .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。 3 .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。 4 .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,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。 5 .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,宜定期插电开动。 6 .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,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,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,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,或相当的凭证。 第四条 校正 1 .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实施,并作记录,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,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。 2 .定期校正: 依校正周期,排定日程实施。 3 .临时校正: (1) 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,或质量管理单位在测绘工程师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、量规不精准,应立即校正。 (2) 检验仪器、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,经修复后,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。 (3) 外借收回时。 4 .检验仪器、量规经校正后,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,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。 5 .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,而无法自行校正者,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为校正,但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。 6 .检验仪器、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,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,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,必须新购或增置者,得由质量管理单位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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